第三十四課 在人的面前承認基督 November 23, 2014 by Bruce Ng 傳道 「我又告訴你們,凡在人面前認我的,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; 在人面前不認我的,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。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,還可得赦免;惟獨褻瀆聖靈的,總不得赦免。 人帶你們到會堂,並官府和有權柄的人面前,不要思慮怎麼分訴,說甚麼話; 因為正在那時候,聖靈要指教你們當說的話。」 路加福音12 : 8~12